LUMEX微芯片實時熒光定量PCR助力農業農村部全面開展非洲豬瘟檢測行動
1月16日,甘肅省慶陽市防制重大動物疫病指揮部在對1月13日慶城縣非洲豬瘟疫情流行病學調查中發現,西峰區大龍燚火鍋店經營食品“撒尿肉丸”中檢測出疑似非洲豬瘟病毒陽性,該產品產地為江蘇省泰州市,受委托生產企業為泰州安井食品有限公司。隨著非洲豬瘟疫情的波及面越來越廣,農業農村部也非常重視,早在1月2號就發文《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19號》要求在非洲豬瘟防控期間,全面開展生豬屠宰及生豬產品流通等環節非洲豬瘟檢測 ,這項公告將于2019年2月1日起正式執行。
對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且按照檢疫規程檢疫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并注明檢測方法、檢測日期和檢測結果等信息,其中,出具跨省調運動物檢疫證明(產品A)的,要求PCR檢測結果為陰性。對未經非洲豬瘟病毒檢測或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得出具動物檢疫證明。生豬屠宰廠(場)應當主動配合駐場官方獸醫工作,不得拒絕、阻礙或干擾官方獸醫監督核查。
相比于非洲豬瘟(ASF),豬瘟(CSF)也是一種急性、熱性和高度接觸性的,病毒性傳染病。豬瘟在世界養豬國家有不同程度流行,國際獸疫局將本病列入A類傳染病,病作為國際重要建議對象。由于豬瘟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促使很多國家制定和執行豬瘟的防治和根除計劃,并在歐美20多個國家取得成功。對于豬瘟(CSF)等疫病疫情的檢測,其中最重要的一種檢測方法就是利用RT-PCR方法,包括豬瘟病毒常規監測和豬瘟強毒和弱毒分子鑒別診斷方法。
實時熒光定量PCR AriaDNA系列及豬瘟病害檢測試劑盒
針對豬瘟疫病疫情監測針對,LUMEX提供的實時熒光定量PCR技術結合微芯片平臺,配合專用方法試劑包,使豬病疫情疫病分析監控更加簡單快捷。專利微芯片技術保證樣品分析避免交叉污染,檢測結果更為可靠,降低試劑消耗,降低分析成本,凍干芯片和微孔空芯片平臺可選,凍干芯片無需冷鏈,一個平臺可直接測定多種病菌。
豬類疫病疫情檢測種類:豬瘟病毒、豬藍耳病病毒、豬偽狂犬野毒病毒、豬偽狂犬病毒、豬圓環病毒2型單、豬傳染性胃腸炎病毒、豬流行性腹瀉病毒、豬口蹄疫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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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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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簡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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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時熒光定量檢測 |
豬類 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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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 |
CSFV |
豬瘟病毒 |
RNA |
PRRSV |
豬藍耳病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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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 |
wPRV |
豬偽狂犬野毒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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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 |
PRV |
豬偽狂犬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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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NA |
PCV-2 |
豬圓環病毒2型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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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 |
TGEV |
豬傳染性胃腸炎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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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 |
PEDV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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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NA |
FMDV |
豬口蹄疫病毒 |
檢測步驟:
AriaDNA微芯片PCR分析儀的分析時間比一般商品化PCR分析儀要縮短1倍以上。可提供專用微孔凍干即用平臺和通用開放式平臺體系,配合AiraDNA熒光定量PCR實現快速分析測定。開放性的試劑平臺,根據檢測需求通用客戶已有的酶、引物、探針等試劑。 試劑節省,檢測速度快。能夠匹配多數的市面上試劑盒產品,形成從提取到分析的通用型的分析平臺。
試驗比對-禽流感、豬流行腹瀉樣本檢測結果比對
實時熒光定量AriaDNA PCR儀器穩定性較好,檢測DNA和RNA熒光PCR現有產品的重復性較好,使用AriaDNA PCR儀器檢測DNA和RNA熒光PCR現有產品標準品的標準曲線及擴增效率很好,基本上和ABI儀器保持一致,甚至優于ABI儀器。
分析實例:-PEDV豬豬流行性腹瀉病毒檢測
豬流行性腹瀉泄病毒檢測中,使用實時熒光定量PCR AriaDNA結合微芯片平臺技術,精準測定各類濃度的豬病病菌,對豬類疫病疫情的監控和預防具有重要意義。
樣本名稱 |
樣本濃TCID50/ML |
熒光PCR CT值 |
熒光PCR |
熒光免疫層析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6 |
18.22 |
陽性 |
陽性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5 |
22.31 |
陽性 |
陽性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4 |
25.89 |
陽性 |
陽性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3 |
29.33 |
陽性 |
弱陽性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2 |
33.24 |
陽性 |
陰性 |
豬流行性腹瀉病毒 |
1X101 |
37.83 |
可疑陽性 |
陰性 |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公告 第119號
為進一步做好非洲豬瘟防控工作,降低生豬屠宰以及生豬產品流通環節病毒擴散風險,切實保障生豬產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生豬屠宰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在非洲豬瘟防控期間,全面開展生豬屠宰及生豬產品流通等環節非洲豬瘟檢測。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生豬屠宰廠(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做好非洲豬瘟排查、檢測及疫情報告工作,并主動接受監督檢查。
二、生豬屠宰廠(場)要嚴格入場查驗,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收購、屠宰有關生豬:
(一)無有效動物檢疫證明的;
(二)耳標不齊全或檢疫證明與耳標信息不一致的;
(三)違規調運生豬的;
(四)發現其他違法違規調運行為的。
三、生豬屠宰廠(場)要按照規定,嚴格落實生豬待宰、臨床巡檢、屠宰檢驗檢疫等制度。在待宰圈發現生豬疑似非洲豬瘟的,應當立即暫停同一待宰圈生豬上線屠宰;在屠宰線發現疑似非洲豬瘟的,應當立即暫停屠宰活動。同時,按規定采集相應病(死)豬的血液樣品或脾臟、淋巴結、腎臟等組織樣品等進行非洲豬瘟病毒檢測,檢測結果為陰性的,同批生豬方可繼續上線屠宰。
四、生豬屠宰廠(場)應當在駐場官方獸醫組織監督下,按照生豬不同來源實施分批屠宰,每批生豬屠宰后,對暫儲血液進行抽樣并檢測非洲豬瘟病毒。經PCR檢測試劑盒或免疫學檢測試紙條檢測為陰性的,同批生豬產品方可上市銷售。其中,經PCR檢測為陰性的,有關生豬產品可按照規定在本省或跨省銷售;經免疫學檢測試紙條檢測為陰性的,有關生豬產品僅可在本省范圍內銷售。
五、按照本公告第三、第四條規定,檢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的,生豬屠宰廠(場)應當第一時間將檢測結果報告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并及時將陽性樣品送所在地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檢測(確診)。經確診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的,生豬屠宰廠(場)要在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監督下,按規定撲殺所有待宰圈生豬,連同陽性批次的豬肉、豬血及副產品進行無害化處理,對屠宰車間和相關場所進行徹底清洗消毒。48小時后,可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申請評估,經評估合格的,方可恢復生產。
六、生豬屠宰廠(場)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須經駐場官方獸醫簽字確認。對非洲豬瘟病毒檢測結果為陰性且按照檢疫規程檢疫合格的生豬產品出具動物檢疫證明,并注明檢測方法、檢測日期和檢測結果等信息,其中,出具跨省調運動物檢疫證明(產品A)的,要求PCR檢測結果為陰性。對未經非洲豬瘟病毒檢測或檢測結果為陽性的,不得出具動物檢疫證明。生豬屠宰廠(場)應當主動配合駐場官方獸醫工作,不得拒絕、阻礙或干擾官方獸醫監督核查。
七、各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制定生豬屠宰廠(場)樣品采集和檢測等有關要求,強化培訓指導和監督檢查,規范采樣、檢測和記錄等工作。要結合當地工作實際,建立上市生豬產品和屠宰廠(場)暫存產品抽樣檢測核查制度,確保屠宰廠(場)采集樣品和檢測結果的真實性和代表性。在風險評估和追溯調查工作中,省級以上獸醫機構實驗室在生豬產品中檢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的,應當就地銷毀相關生豬產品,有關生豬屠宰廠(場)應當主動做好同批產品及流行病學相關風險產品的流向調查,并按規定銷毀,暫停屠宰活動,并按照本公告第五條規定實施清洗消毒,按規定程序恢復生產。發現因檢測造假造成生豬產品上市,被省級以上獸醫機構實驗室檢測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的,除按照上述規定執行外,生豬屠宰廠(場)應當徹底清洗消毒,1個潛伏期(15天)后,方可按照本公告第五條規定程序恢復生產。
八、在生豬屠宰廠(場)檢出非洲豬瘟病毒陽性的,當地畜牧獸醫主管部門要組織做好陽性生豬和生豬產品的溯源追蹤,對生豬來源養殖場(戶)及其周邊地區進行嚴格檢測排查,涉及其他行政區域的,應當及時將相關情況和資料通報有關地方畜牧獸醫主管部門,共同開展溯源追蹤。
九、檢測非洲豬瘟病毒,應當使用農業農村部批準或經中國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比對符合要求的檢測方法開展檢測。
十、本公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執行。
農業農村部
2019年1月2日